越来越多的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物业费不断的上涨让越来越多的业主对物业服务是否质价相符提出了质疑,在大多数业主的眼中,自己付出的物业费并没有获得同值的物业服务。一旦业主与镇江物业公司就物业服务质量否符合相应的等级标准发生争议,可根据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的规定确定物业服务企业所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以及相应服务等级。
物业服务是否能做到质价相符,其根本取决于镇江物业公司是否与开发企业完全脱离,只有与开发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因此,相关部门应该从根源上监管镇江物业公司与开发企业的“关联”关系,加强对物业服务招投标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开化、透明化,并尽量避免出现开发企业开发的物业小区由其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的现状,以保证物业服务企业的独立性。
应完善纠纷投诉与调解的相关机制,进一步完善物业纠纷投诉与调解的机制,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作为基层调解组织应将工作做在前面,不能被动地等待当事人发生纠纷后申请调解,而应积极主动深入到人民群众的生活中去,如走进社区或物业小区开展物业法律知识的普及,为业主提出的与物业相关的各种疑惑作出解答。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对处于矛盾中的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劝导,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终使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差、工作积极性不高,面对业主反映的问题不能及时提出解决办法,甚至因为无法接受业主提出的质疑而跟业主发生冲突,严重影响物业小区的和谐稳定。物业公司是服务的角色,有了正确的认识、平和的心态、端正的态度,才会按照法规的要求去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这样遇到的各种指责与非议就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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